要拒绝的,是不负责任的婚前性行为
关于贞节问题,如果要追溯到远古时代,似乎没什么必要,不如就从离我们较近的朝代讲起,在那个贞节观开始被重点强化的时候。
自宋代以来,理学贞节观便被当权者奉为规范妇女行为的伦理准则。明清时期贞节观对于广大妇女的束缚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到晚清时期,对妇女贞节的要求已经发展到宗教化的地步。文章指出清代在强化妇女贞节观方面主要有三种措施,一是贞节牌坊;二是一系列拥有如“全节堂”、“崇节堂”、“贞节堂”等名字之类的机构;三是大量编撰女教书籍。未婚前的女子要恪守妇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新婚之夜才见到新郎,嫁人之后更有严重的明文规定。别说谈性,想想都不行。在那个时代,私奔这样的大事是要被浸猪笼的,即使你没有婚前性行为。
即使在近代中国,我们的爷爷一辈,有婚前性行为也是要被浸猪笼的。在封建时代的妇女守节,最根本的动因是为了家族能够获取好的社会名声,很多时候守节并非妇女发自心底的自愿行动。在这些封建男人观念中,女人的性命是用来获取男人及家族高兴的工具。它与欧洲中世纪的禁欲主义一样,都是从根本上定了女性最基本的生存自主权。
所以当这个“拒绝婚前性行为”的培训在浙大现身,引来板砖上万也不足为奇,毕竟我们已经将这个词组淡忘很久了,除了偶尔在新闻中看到它———在这二三十年间,随着社会的发展,所有的观念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甚至被颠覆,拒绝婚前性行为、守贞的人,倒成了异类,成为新闻中抢夺眼球的字眼。它让我们想到了那些拖着长长辫子的老学究以及他们义正言词的斥责,难道保守派卷土重来?
其实这事情并没有传说中那般如洪水猛兽,不如我们尝试用平和宽容的心态去看待。每一种观点的提出,总是有其独特的社会背景,比如时下,正是一个性观念前所未有开放、快乐至上的年代,放纵与随便使得一部分人迷失了,而这个“拒绝婚前性行为”的说法,如果在婚前性行为前加上一个“不负责任的”,也许看起来会更理所当然一点,如果它能为这些迷失的人找到方向的话,就会相当理直气壮了。
在婚前性行为这件事情上,如果你足够成熟,可以担当起对于自己以及别人的要求,那么,不管你做什么,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你很茫然,你不知道你是否确定要涉及那个你未曾到达的领域,你没有准备好,那么多一些选择,听多一些意见,其实并不是什么坏事;如果,你迷失了,你需要别人的指引,而禁欲的方式对你而言确实有效,为什么不呢?